關于給予劉鑫等22名同學通報批評的決定
裝飾17-1劉鑫
園林17-1李帥
室設17-3孫雨軒
室設17-3張衛星
室設17-3宋梓睿
室設17-3蔺樹豪
室設17-3侴亞震
室設17-3張世傑
室設17-3朱天一
室設17-3張麗芳
室設17-3周婕
室設17-1蘇宇航
建設17-3帕如克·吐尼亞孜
建設17-3季潔
建設17-3沈可
建設17-2于超
建設17-2崔承夫
建設17-2楊棟
建設17-2李爽
室設18-3楊雨晴
裝飾18-4王瑞欣
裝飾18-2艾合特爾丁·艾爾肯江
根據2018年最新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修訂)第二章第十六條:
(1)曠課10學時以下的,給予批評教育
(2)曠課11-20學時的,給予警告處分
(3)曠課21-30學時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4)曠課31-50學時的,給予記過處分
(5)曠課51學時以上的,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6)曠課不僅僅指課堂缺席,也包括實訓、實習、軍訓等方面的缺席
以上22名同學在早操、晚自習、上課等方面曠課已經累計10學時以上,按照規章制度應給予警告處分。但鑒于事後學生可以主動承認錯誤,認識深刻,悔改表現突出,經伟德 官网學生工作辦公室讨論決定,給予劉鑫等22名同學給予通報批評的決定。
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處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向學院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逾期不予受理。
伟德 官网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