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窦森等七名同學通報批評的決定

發布者:裝飾學院發布時間:2018-04-17浏覽次數:2676

關于給予窦森等七名同學通報批評的決定

窦 森,男,建設17-3班學生;

楊 美,女,室設16-1班學生;

楊夢雨,女,園林17-2班學生;

龔希敏,女,建設16-3班學生;

努爾加馬力.塔裡甫,女,建設17-1班學生;

張 馳,男,園林16-2班學生;

王小洪,男,裝飾16-1班學生。

2017-2018學年第二學期第五、六周,窦森、楊美、楊夢雨、龔希敏、努爾加馬力.塔裡甫、張馳、王小洪等七名同學晚上擅自夜不歸宿,在同學中造成了特别惡劣的影響。

為嚴肅校規校紀,根據《住校生夜間遲返、夜不歸宿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經設計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楊美、王小洪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窦森等五名同學通報批評的處分。

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5個工作日内向學院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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