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企業獎學金評定辦法
為激勵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在校大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牢固樹立專業成才的思想,增強服務社會意識,增進廣大學生對社會、企業的了解,特設立“紫浪”“天力”“ 水立方” “中礦佳安”企業獎學金,以表彰和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二、申請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企業獎學金的條件
1、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學生;
2、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誠信,樂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3、申請學期的各門課程成績全部及格且成績總排名在專業年級前30%;
4、申請學期的綜合測評排名在班級前40%;
5、積極參加社會活動、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
6、熱愛集體,關心同學,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紮實的業務技能基礎。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學期的獎學金評定活動:
(1)受社會治安條例處罰者;
(2)受校、學院通報批評(包括通報批評)以上處分者;
(3)個人量化考核在班級後30%。
7、同等條件下,班級幹部、學生會幹部優先。
三、各企業獎學金獎勵名額、對象及金額:
(一) 紫浪企業獎學金
1、獎勵名額與金額:
一等獎2人 1500元/人
二等獎6人 1000元/人
三等獎12人 800元/人
2、獎勵對象:建築裝飾系品學兼優的學生。
(二)天力企業獎學金
1、獎勵名額:20人
2、獎勵金額:500元/人
3、獎勵對象:為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品學兼優學生。
(三) 水立方企業獎學金
1、獎勵名額: 15名
2、獎勵标準:500元/人
3、獎勵對象:為室内設計與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品學兼優的學生。
(四)中礦佳安企業獎學金
1、獎勵名額: 28名
2、獎勵标準:400元/人
3、獎勵對象:為建築設計、園林、城規、古建專業品學兼優的學生。
四、申請程序和評定辦法
1、企業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每學期開學初評定上一學期的企業獎學金。
2、由學生本人申請,班委與輔導員組成評定小組,根據評定條件擇優推薦。
3、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确定獲獎名單,并予以公示。
4、在頒發獎金的同時頒發獲獎證書,證書由學院統一制作并蓋章後頒發。
本辦法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起實施。
本辦法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