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2015級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實施辦法
根據學校《伟德 官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蘇建院教〔2016〕10号)的文件精神,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2015級學生第二學期專業群内轉專業工作實施辦法如下:
一、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
組長:陳志東
副組長:婁志剛、江向東、王子奪
成員:王炜、張鵬、王峰、丁岚、張薇薇、李提蓮、史華偉、吳浩
二、實施原則
學生可按照自身愛好及特長,根據學院制訂的規則和條件,在所修讀的專業群中選擇1~2個專業進行申報。
三、轉專業要求
學院以滿足學生需求為發展原則,同時今後根據學生第一志願的選擇情況,逐步通過教學資源的投入或調整達到基本與學生的選擇相匹配。對于目前确實無法全部滿足學生第一選擇的專業,學院依據下列條件中的若幹條件,科學、合理、簡化的制訂規則,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群内轉專業。具體要求如下:
1.各專業拟轉入指标數,原則上為本專業當年招生總人數的15%,個别專業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可以适當向上調整;各專業申請轉出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當年招生人數的50%。
2.專業群内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成績必須滿足班級前50%(按相應學期或學年期末成績總分排名)。
3.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轉專業。
(1)藝術類與其它類不得互轉;
(2)海外本科直通車、普通高考招生等不同生源類别之間不得互轉;
(3)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的其它不能轉專業的;
(4)課程考試成績有不及格的(不含公選課程);
(5)經學校審核确定不能轉的。
4.學生已經修讀完課程,按照學習成績排名,并考核不及格、補考和重修的情況;
5.學生思想品德、遵紀和行為規範的表現,以及擔任學生幹部的情況;
6.學生參加專業競賽、科技創新和文體活動等獲獎,以及社團、公益等活動的表現;
7.其他條件。
四、申報流程
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轉專業的學生,須于2016年7月7日~7月15日完整填寫《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1),紙質稿上交到學院教學工作辦公室吳浩老師處(0516-83996422;13776581854),過期按主動放棄處理。
五、錄取規則
按全年的課程學習成績(50%)+轉入專業面試成績(50%),按照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六、錄取程序
學院2016年8月18日前最終确定專業群内轉專業學生名單,并經過學院黨政聯席會審核後填寫《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審核合格彙總表》(見附件2),于2016年8月19日前報教務處彙總,經過學校院長辦公會審批後,于2016年8月25日~31日公示,無異議後将按要求通知學生辦理相關轉專業手續,并在教務系統中做出相應的學籍變更處理。
附件:1. 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申請表
2. 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審核合格彙總表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2016年7月6日
附件:1.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申請表.doc
附件:2.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審核合格彙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