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2015級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實施辦法

發布者:裝飾學院發布時間:2016-07-05浏覽次數:1887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2015級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實施辦法

根據學校《伟德 官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蘇建院教〔201610号)的文件精神,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2015級學生第二學期專業群内轉專業工作實施辦法如下:

一、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

組長:陳志東

副組長:婁志剛、江向東、王子奪

成員:王炜、張鵬、王峰、丁岚、張薇薇、李提蓮、史華偉、吳浩

二、實施原則

學生可按照自身愛好及特長,根據學院制訂的規則和條件,在所修讀的專業群中選擇12個專業進行申報。

三、轉專業要求

學院以滿足學生需求為發展原則,同時今後根據學生第一志願的選擇情況,逐步通過教學資源的投入或調整達到基本與學生的選擇相匹配。對于目前确實無法全部滿足學生第一選擇的專業,學院依據下列條件中的若幹條件,科學、合理、簡化的制訂規則,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群内轉專業。具體要求如下:

1.各專業拟轉入指标數,原則上為本專業當年招生總人數的15%,個别專業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可以适當向上調整;各專業申請轉出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當年招生人數的50%

2.專業群内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成績必須滿足班級前50%(按相應學期或學年期末成績總分排名)

3.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轉專業。

1)藝術類與其它類不得互轉;

2)海外本科直通車、普通高考招生等不同生源類别之間不得互轉;

3)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的其它不能轉專業的;

4)課程考試成績有不及格的(不含公選課程);

5)經學校審核确定不能轉的。

4.學生已經修讀完課程,按照學習成績排名,并考核不及格、補考和重修的情況;

5.學生思想品德、遵紀和行為規範的表現,以及擔任學生幹部的情況;

6.學生參加專業競賽、科技創新和文體活動等獲獎,以及社團、公益等活動的表現;

7.其他條件。

四、申報流程

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轉專業的學生,須于201677日~715日完整填寫《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1),紙質稿上交到學院教學工作辦公室吳浩老師處(0516-8399642213776581854),過期按主動放棄處理。

五、錄取規則

按全年的課程學習成績(50%)+轉入專業面試成績(50%),按照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六、錄取程序

學院2016818日前最終确定專業群内轉專業學生名單,并經過學院黨政聯席會審核後填寫《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審核合格彙總表》(見附件2),于2016819日前報教務處彙總,經過學校院長辦公會審批後,于2016825日~31日公示,無異議後将按要求通知學生辦理相關轉專業手續,并在教務系統中做出相應的學籍變更處理。

 

附件:1. 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申請表

2. 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審核合格彙總表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201676

 

 

 附件:1.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申請表.doc

 附件:2.2015級第二學期後學生專業群内轉專業審核合格彙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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