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關于校企合作學生活動經費管理制度
一、總則
本管理規定主要是針對校企合作贊助學生活動經費(主要形式為天力杯、紫浪杯、水立方杯),為規範對其管理,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二、經費使用範圍
1、學生活動因工作而支出的車費,以公交費為主。
2、學生活動日常運作所花費的辦公用品費。
3、學生活動所舉辦或者承辦的大型活動費用,如晚會、運動會等。
4、企業指定其提供的贊助金應用在某項活動上的花費。
5、不可預料的因學生活動而花費的費用。
三、經費使用辦法
1、每年初由負責企業杯賽老師上報企業杯賽年度計劃,黃陽負責天力杯、紫浪杯、虞莉負責水立方杯。
3、報賬前請經手人在報銷單上列好費用清單,在報銷單下面張貼好相應的發票。
4、報賬原則上必須有正規發票和相應的小票,如确實沒有正規發票的,50元以下的費用必須有收據和相應的的小票,再加上相應的文字說明;50元以上的費用必須有兩位經手人在收據上簽字,再加上相應的小票和文字說明。
5、報銷需由相關經手人審核彙總後,附上活動通知、表彰文件、活動宣傳報道等系列文件,由學院院長進行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超過5000元的需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共同簽字。
四、經費使用和管理紀律
1、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要做到對報賬人要公平,報賬要公正,賬目要公開。
2、經費使用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
3、涉及相對大額經費(大于5000元)使用和管理,必須由黨政聯席會集體讨論決定。
五、其他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學院黨政聯席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