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資金使用辦法
安全穩定工作是學院的核心工作,直接關系到學生的人身安全,大學生突發事件能否得到科學、合理的處置,是學院能否安全穩定的核心因素。為了幫助學生更好的處理突發事件,特制訂本使用辦法。
第一條資金使用方案
1、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如生病、因故受傷等需要得到及時的救助,而本人暫時無法支付,可由班主任代為申請本資金;
2、應急資金為解決學生臨時困難,不屬于資助性資金,學生需按期如數歸還。
2、資金使用超過規定周期的以後不得再申請此資金。
第二條 資金使用流程
1、發生突發事件時由班主任向副書記彙報情況,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批準;
2、若批準,填寫《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資金使用申請表》;
3、應急資金由班主任代為領取并如數歸還;
4、應急資金使用周期為一周。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資金使用申請表
姓名 | | 性别 | | 籍貫 | | 出生年月 | | |
班級 | | 學号 | | 民族 | | 聯系電話 | | |
身份證号 | | 使用金額 | | |||||
使用時間 | | 領取人簽字 | | 歸還 時間 | | 歸還人簽字 | | |
申請理由 | | |||||||
輔導員(班主任)意見 | 該生确因 原因,需要使用應急資金。
簽字: 年 月 日 | |||||||
分管領導 意 見 |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資金使用超過規定周期的以後不得再申請此資金;2、應急資金使用周期不超過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