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基層群衆眼中的“四風”問題

發布者:裝飾學院發布時間:2013-12-19浏覽次數:1847

如何解決基層群衆眼中的“四風”問題

——安徽省監察廳副廳長  蔣厚琳

基層群衆認為的“四風”表現

基層群衆認為,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基層單位立行立改,“四風”問題有明顯改觀,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表現為:“活”用政策,與民争利。調研中發現,在執行政策時,有的基層幹部“小算盤”打得噼裡啪啦響,想方設法“活”用政策,保障部門利益、小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有的甚至對上虛報冒領、對下隐瞞實情,直接或變相騙取涉農補助款;有的部門和單位截留、挪用專項資金,設立賬外賬,用于發放獎金補貼;有的把專項資金轉移到下屬部門,留作他用;有的地方在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招商引資過程中,違規圈地、少批多建、未批先用,甚至強拆民宅、強占農地,不及時落實補償安置政策,侵害群衆利益。

生冷硬橫,敷衍塞責。座談中,群衆反映,有的基層幹部做決策、幹工作喜歡個人說了算,不願聽也聽不進群衆意見。有的基層幹部服務意識淡漠,對待群衆工作方法簡單,作風粗暴,“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在一些窗口單位還存在。今年某縣國土資源局公務員王某某索受辦事群衆宴請意外死亡案就是典型的一例。一些基層部門和工作人員在其位不謀其職,尤其在生産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監管不力,讓群衆非常失望。

貪圖名利,借權營生。調研中,有群衆反映,有的基層幹部急功近利,搞面子工程,統計數據摻假。有的缺乏擔當,習慣安于現狀,害怕承擔急難險重的工作任務。有的基層幹部追求物質享受,憑感情、靠關系辦事,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在低保資金發放上,優親厚友、親情救助和賄賂性救助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将上級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視作籌碼,坐等别人找上門,利用“潛規則”謀取好處。有的農村幹部低價處置集體資産資源,暗中撈取好處。2012年查處的五河縣某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郭某某違規發包土地案就是一例。部分基層站所及其工作人員徇私枉法,人情案、關系案等不同程度地存在。

鋪張浪費,随意揮霍。一些地方農村資金、資産、資源的管理基礎仍然比較薄弱,村務公開流于形式。村幹部公款吃喝、随意開支、白條支出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和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不嚴,公款吃喝、公款送禮現象屢禁不止,某市公路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聚餐被中央紀委曝光。

基層群衆身邊的“四風”特征

“四風”問題,在不同單位雖有不同表現,但也有共同特征。

積習已久,見怪不怪。“四風”問題由來已久,從基層群衆反映的情況看,一些基層幹部認為,吃點喝點,不裝腰包,就沒有大問題,對基層“四風”問題習以為常。多年來整治未絕的“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已經成為一種“潛規則”,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之中。同時,基層群衆反映,隻要不直接侵害自己利益,對一些“四風”問題往往是事不關己,高高挂起。這種不正之風和“潛規則”一經成為常态,将直接影響群衆對“四風”問題的容忍度,也将影響群衆堅決反對“四風”的信心。

監管薄弱,容易反彈。調研中一些群衆反映,“四風”問題往往是上面抓一抓,下面就好轉;上面松一松,下面就反彈;風頭一過,一切照舊。有的主管監管部門對基層站所監管不到位,對權力的約束不夠嚴格,對基層“四風”問題抓得不夠緊,糾正不夠及時有力,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四風”的滋長。一些基層單位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存在表層化現象,對基層幹部的要求和标準不高,有利之事争着幹,棘手問題推诿扯皮,緻使上級一些好政策在執行中遞減打折,造成政策在基層“落實難”。

法不責衆,查處較難。“四風”問題在一些基層單位較為普遍,存在“法不責衆”的現象。有的部門、行業和基層單位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對“四風”問題的監督查處失之于軟、失之于寬。從理論上說,如果失範者遭受法律制裁的概率很小,或被制裁的程度較輕,那麼法制的懲罰機制就會失去約束作用,就會縱容不正之風的蔓延肆虐,最終危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整治基層“四風”的建議

調研中,基層群衆建議,整治基層“四風”,必須對症下藥,多管齊下,綜合施策。

深入推進作風建設。一方面,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以整風精神紮實開展第二批黨的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補精神之“鈣”、除“四風”之害,即知即改、立說立行,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社風民風。另一方面,堅持把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按照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的要求,緊盯關鍵節點、重要時段,瞄準突出問題和重點場所,抓完中秋國慶,再盯元旦春節,持續加大監督檢查、辦案執紀力度,通報曝光典型問題,堅決防止問題反彈,久久為功,不斷催生基層幹部轉變作風的内在動力。

構築嚴密的制度籠子。一方面,健全完善制度,紮緊“籬笆”,真正将權力關進“籠子”。當前,要注重将實踐中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轉換為可操作的具體制度,使之成為約束幹部行為的“金科玉律”。比如,健全直接聯系服務群衆、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以及績效考核、評價問責等制度,完善“四議兩公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城市社區居民議事協商、民主評議和重大事項民主決策等制度。另一方面,抓好制度執行,增加剛性約束。既督促領導幹部和領導機關帶頭執行,形成上行下效的“場效應”;又嚴格執紀,嚴肅查處基層幹部違反制度的行為,讓違紀違規人員為其行為“埋單”,防止制度成為“稻草人”。

加強對基層幹部的監督。認真落實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幹規定,注重抓早抓小抓苗頭,有針對性地進行談話函詢、警示誡勉、責令糾錯,做到問題早防範、早糾正。推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向基層延伸,深化基層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居)務公開等,推進“三公”經費、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經費使用信息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等監督主體的作用,深入開展公開廉政承諾、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和民主評議等活動,把群衆請進來,走到群衆中間去,讓群衆充分參與監督,圍繞群衆關心的突出問題來掃除“四風”。同時,要督促各主管監管部門認真履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責任,以基層站所及服務窗口為重點,深化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

瞄準問題開展專項行動。今年以來,針對群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安徽省結合開展黨的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全省部署開展了領導幹部違規建房和多占住房問題專項清理、為民服務窗口經營性服務收費專項清理等7項專項行動,收到了明顯成效。要進一步貫徹正風肅紀的要求,對群衆集中反映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查問題、抓典型、嚴處理,維護群衆合法權益,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集中治理行政執法和服務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吃拿卡要”、亂收費等問題,以刹風整紀的實際效果取信于民。

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在堅決打“老虎”的同時,要勤拍“蒼蠅”,堅決防止“四風”問題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當前,要重點查辦基層行政執法人員辦事不公、失職渎職和給違法行為充當“保護傘”的問題,惠民富民政策執行走樣、與民争利等“傷民”、“坑民”問題。注意發現和分析發案規律和原因,針對一些突出的共性問題,及時制定防控措施,防止系統性、區域性腐敗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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