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學字[2013]7号
關于給予宗志強、朱孟龍2名同學記過處分的決定
宗志強,男,19歲,江蘇南通人,園林12-1班學生;
朱孟龍,男,19歲,江蘇新浦人,園林12-1班學生。
2013年2月28日至5月9日,宗志強等四名同學均曠課31學時,經輔導員多次教育無果,以上2名同學無視校規校紀,在同學中造成惡劣影響。
為嚴肅校規校紀,根據《伟德 官网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經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宗志強等2名同學記過處分。
此決定。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