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學字[2012]41号
關于給予魏科傑等5名同學警告處分的決定
魏科傑,男,21歲,江蘇徐州人,建設11-5班學生;
康 鵬, 男,20歲,江蘇南京人,建設11-5班學生;
楊 珂, 男,21歲,江蘇淮安人,建設11-5班學生;
王 鑫, 男,20歲,江蘇邳州人,建設11-5班學生;
夏文翰, 男,20歲,江蘇揚州人,建設11-5班學生;
以上五名同學紀律觀念、集體觀念淡薄,自2012年11月份以來,經常不出早操,輔導員多次到宿舍督促未果,特别是2012年12月25日以上五名同學集體睡懶覺曠操,在同學中造成極壞影響。
為嚴肅校規校紀,根據《伟德 官网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經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魏科傑等五名同學警告處分。
此決定。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