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學字[2012]13号
關于給予劉笑同學警告處分的決定
劉 笑,女,20歲,江蘇豐縣人,視覺10-1班學生。
2012年4月28日,劉笑同學無視校規校紀,當衆辱罵老師,在同學之間造成惡劣影響。
為嚴肅校規校紀,根據《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經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劉笑同學警告處分。
此決定。
建築裝飾藝術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發布者:伟德 官网發布時間:2012-05-06浏覽次數:1950
裝飾學字[2012]13号
關于給予劉笑同學警告處分的決定
劉 笑,女,20歲,江蘇豐縣人,視覺10-1班學生。
2012年4月28日,劉笑同學無視校規校紀,當衆辱罵老師,在同學之間造成惡劣影響。
為嚴肅校規校紀,根據《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經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劉笑同學警告處分。
此決定。
建築裝飾藝術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