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開設公共藝術課程的通知

發布者:發布時間:2011-04-18浏覽次數:1812

關于我校開設公共藝術課程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部)、各有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落實《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教育部令第13号)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指導方案》(教體藝廳[2006]3号)文件精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生的藝術素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研究,決定在我校學生中開設公共藝術課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程性質

公共藝術課程為限定性選修課程,學校将公共藝術課程納入教學計劃,我校全日制在籍學生在校期間須學習公共藝術課程并取得規定學分方可畢業。

二、課程目标

公共藝術課程設置應能适應全面提高大學生文化藝術素質的總體要求,可覆蓋音樂、美術、舞蹈、戲劇、影視、陶藝、工藝等諸多藝術門類,以提供學生多元化的自主選擇。課程兼顧理論傳授、藝術賞析和藝術實踐等多個層次,以滿足廣大學生在知識積累、審美能力、藝術實踐、藝術素養等方面的選修要求。

三、課程設置

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指導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藝術師資狀況,學校采取校内師資和校外師資相結合,專兼職教師相結合的方式,将《藝術導論》、《音樂鑒賞》、《美術鑒賞》、《影視鑒賞》、《戲劇鑒賞》、《舞蹈鑒賞》、《書法鑒賞》、《戲曲鑒賞》等八門課程作為藝術限定性選修課程努力開齊開足。每個學生在大一、大二期間,至少要在藝術限定性選修課程中選修1門并且通過考核取得2個學分方可畢業。藝術限定性選修課程每門課程為2個學分,共32學時(理論教學16學時,實踐教學16學時)。學生參加藝術類賽事和藝術實踐活動獲獎獲得的獎勵學分,可補充或代替公共藝術課程的學分。

在開設藝術限定性選修課程的基礎上,學校還可開設各種具有特色的藝術任意性選修課程或系列專題講座,以滿足學生的不同興趣和需求。

根據省級大學生藝術團建設要求,将藝術教師指導大學生舞蹈團納入教師教學工作量,每周為4學時,每學期共60學時。

四、課程管理

公共藝術課程由教務處和團委(大學生藝術教育中心)共同管理。教務處負責教學計劃的安排、教師工作量的計算及教學督導等工作;團委(大學生藝術教育中心)設立公共藝術課程教研室,負責藝術師資的選聘、日常教學管理及教學研究等工作。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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