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10-11-2學期學生重修報名的通知

發布者:發布時間:2011-02-28浏覽次數:2161

關于10-11-2學期學生重修報名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各班級:
  根據學院教學管理規定,每學期開學初第二周在網上重修課程報名。請各學院通知并督促需重修的學生按時在網上報名,未報名重修的學生成績不予登錄。重修課程要求:
  1、必修課、限選課不及格的課程,補考一次仍不及格的應重修;考試課成績在40(不含40)分以下的課程不予補考,直接在下一個學期報名重修;
  2、任選課考核不及格,不予補考,可重選該課程,也可另選别的課程,以取得規定學分;
  3、因考試作弊、無故缺考或曠課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不予補考,必須于下一個學期報名重修該課程。
  4、網上重修報名成功的同學,請及時與所在學院聯系上課輔導及考試等事宜。
  5、各院部于第4周内彙總本院重修報名人數,并按排重修上課老師。本學期重修上課時間為第5---12周,第13周重修考試。第14周重修老師上報成績。
  2011屆畢業班學生的重修,以前所有學期未通過的課程,按正常手續重修報名。對10-11-1學期不合格課程補考後仍未過的課程由學生申請、所在學院院長同意後在各學院教學秘書處統計後統一到教務處重修報名。一個學期重修課程數最多四門(不包括公選課、體育、實踐課程)。為避免滞後畢業,重修課程少于四門的盡量在本學期完成重修。
  非畢業班學生,應及時重修,避免留級。
  對往屆未畢業學生(結業生)的重修報名,學生可自行上徐州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教務網站上直接報名,未報名的學生重修成績不予登錄。
  此通知。
                                                        教務處
                                                        2011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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