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級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指導意見》蘇教學[2010]20号,按照《徐州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細則(試行)》(教字[2006]06号)文件精神,為适應社會發展需要,鼓勵學習優秀的學生、提高我校學生的社會競争力。學校尊重學生的個人意願,以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與特長,集中精力學好自己喜愛專業。現對2010級學生轉專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申請條件和轉專業指标:
1、報名申請條件
我校2010級(高中)全日制學生,經過一學期的基礎課程學習,學習成績優秀,各方面表現良好,符合文件規定的要求,且符合接收專業對轉入學生思想道德、知識能力、身心素質等要求,均可自願申請轉專業學習。第一學期學習成績在班級前 1/3 的學生才有資格報名(按期末考試成績總分排名),并根據06号文件規定的8類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1)已學的各類課程成績有不及格的;
(2)受過紀律處分的;
(3)欠學校書費、學費的;
(4)“藝術類與理工類”不能互轉;
(5)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适合轉專業的。
(6)獨立班級人數少于20人(等于)的。
(8)5年制、對口單招班級不進行轉專業。
(9)其他特殊情況按學院06号文件執行。
2、轉專業指标
教務處會同相關院(部),确定轉專業名額,原則上以專業為單位平均每班允許轉入名額1名。轉出報名名額原則上以專業為單位平均每班2名掌握。
二、轉專業考核程序
根據申請轉入該專業人數按期末數學和英語兩門考試成績總和排序,若沒有數學課程的由轉入院(部)提出替換課程。轉入院(部)根據轉入指标和報名學生情況初步審核,教務處審定後報院領導批準。
三、轉專業時間安排
1、申請填報志願
(1)
(2)
2、轉專業考核錄取公示
2月22-25日,教務處網上公示轉專業學生名單。
3、辦理轉專業手續
四、其他要求
1、轉專業工作是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院(部)要認真組織好轉專業工作,保證轉專業的公平、公正、公開,使轉專業工作順利進行。要把轉專業通知傳達到全體2010級學生。
2、在進行轉專業期間,申請轉專業學生要在原班級按時上課,如出現其他問題由學生自行負責,在批準轉專業申請後按通知要求執行。
3、已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不允許再轉回原專業或其它專業
徐州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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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jwc201101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