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室内設計協會章程
第一章:協會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大學生室内設計協會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全稱為“徐州建築學院大學生室内設計協會”,以學院室内設計專業的學生為基礎而創建的社團組織。接受院教研室直接領導和統一管理。
第三條: 社團宗旨:本社團成立宗旨在于以學習室内設計技術專業知識為立會之本,為室内設計專業的同學搭建一個交流學習的平台,以便加深自己對所學專業的了解。并以團隊形式,積極開展各種專業知識學習,專業技能比賽等活動,營造良好的社團文化氛圍,充分發揮學生第二課堂作用,為社團成員提供更多的機會了解自己專業的基礎知識及發展方向。
第二章:協會成員
第一條: 入團條件:
1、本校在籍學生。
2、遵守學院學生守則和本社團章程。
3、對本協會活動所涉及的相關專業知識有興趣。
4、有足夠的熱情和自信,有責任感,努力上進.
第二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本協會相關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對本協會的工作活動的建議批評及監督權。
(3)參加本社團的專業知識培訓和參加社團舉辦的活動資格。
2、義務:
(1)遵守本社團章程,接受本社團領導。
(2)積極參加本社團的活動,聽從社團安排,聽從執行本社團決議。
(3)對外積極樹立本社團的良好形象,為社團的發展出謀劃策。
第三條:團内成員中途退出,需向本社社長上交書面說明。退會後交回本協會會員證。
第四條:團内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取直接退會方式: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校規校紀。
(2)嚴重違反本協會的章程規定及相關決議。
(3)嚴重損害本協會利益,發表或散布有損本協會形象的言論。
(4)由于個人原因嚴重妨礙社團活動正常運轉。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一條 :社團機構
1、本社團設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組長若幹,任期一年。
2、成立社團委員會,由學院社聯幹部、社團社長以及部分社團會員組成。
第二條 :社長,委員産生辦法:
1、社長在學院社團聯合會監督、考核下,經社聯全體大會選舉産生。确定後,報學院學生處備案。
2、組長由社長提名,經社團全體成員選舉産生。
3、委員會成員任職期間,因各種原因造成職務空缺需要增補成員的,按以下程序進行。社長空缺的,有委員會提名推薦人選,并向全體成員通報;委員空缺的,由社長提名,經委員會讨論通過,并向全體成員通報。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員會成員,采取直接罷免方式;
1、違反校規校紀,組織的活動違背社團章程。
2、在社團内部拉結派,造成社團内部不團結的。
3、将社團經費作不當使用的。
4、作風不正派,嚴重影響學院社團名譽的。
5、累計三次無故不參加社團和理事會舉辦的活動或會議的。
6、以社團名義謀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一條 每學期全體成員大會
學期初召開全體大會:新成員作自我介紹,特長展示交流。社長發言,布置本學期社團日常訓練及活動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發放團員證。
學期末全體成員大會:委員會作學期工作總結報告,聽取各成員提出的要求或意見,罷免和選舉産生委員會,對一些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各成員講解本學期學習到的專業心得。
第二條 連續三次無故缺席例會或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三條 社團成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内活動,聽從安排,私自在規定之外的時間及地點活動的,産生的後果自負。
第四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一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通報社團會員通過,經委員會表決通過批準。
第二條:本協會章程修改須經二級學院團總支審查同意,并報院社團聯合會批準後生效。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章程解釋歸徐州建築學院室内設計社團。
第二條 社團章程未免有簡略或不盡之處,日後由委員讨論通過盡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三條 本章程批準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