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第一學期重修考試安排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各班級:
根據學院教學進程和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2010-2011學年第一學期重修考試時間定于13周進行,統考課程(見重修考試安排表)于13周的周六(11月27-28日)進行,其它重修課程的考試由上課教師指定考試時間(在第13周内完成)。為保證考試順利進行,特作如下規定:
1.監考教師應按要求時間到教務處領取重修考試試卷,對因事不能監考者要向學院(部)院長請假,由系部安排其他教師監考,對無故不參加監考或遲到者,按教學事故處理。2.監考教師和考生應提前15分種到達指定的考場,考生按教師指定的位置就座,(要求同一排考生間至少隔開兩個座位,前後對齊),并出示學生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能參加考試。3.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持有關證明報教務處批準,否則按曠考處理。4.考試期間,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如有違反将按學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5.考試成績要求考後三日内上交教務處(428室),試卷交二級學院存檔。
以上規定請各系部認真傳達至每位監考教師及考生,請全體監考教師和考生嚴格遵守。如有遺漏、差錯請速到教務處查詢。
課程 | 考試時間 | 考場 | 備注 |
實用英語1 | | 西D-203、204、104、202、102、103、201 | |
實用英語2 | | 西D-202 | |
英語12356 | | 西D-202、西D-203 | |
高等數學 | | 西D-202 | |
高等數學1 | | 西D-202、西D-203 | |
高等數學2 | | 西D-202 | |
計算機應用基礎1、2 | | 西D-203 | |
注:
1、在校生的實用英語2的重修成績以英語等級考試為依據。參加實用英語2重修考試的學生為已經畢業的學生。
2、具體考試地點及監考老師以下發至班級的考試安排表為依據。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