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學生留級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發布時間:2010-09-07浏覽次數:2688

關于做好2010年學生留級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部)、各班級:
  根據《徐州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細則》第六章有關要求,學生在每學年結束時,曆年累計取得的學分數比教學計劃規定數少18學分及以上者,必須留級轉入下一年級學習,(欠積18學分以下的學生如因學習困難,無法跟原班正常學習,可自願申請留級轉入下一年級學習)。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學院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留級學生處理程序和時間安排
  ⑴本學期補考成績要第4周的923日前輸入完畢,由各學院秘書統計09級第一學年、08級第一、二學年(5年制、中職除外),累計取得的學分數比教學計劃規定數少18學分及以上者學生(計算機、英語課成績不列入其中),填《留級學生情況統計表》報本二級學院院長。
  ⑵二級學院院長主持召開院有關會議,研究通報留級名單和布置相關工作,在第4925日前把簽署意見的《留級學生情況統計表》報教務處。
  ⑶教務處審核并編班報學校批準後通知學院。
  ⑷二級學院安排通知留級學生并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把《新班報到通知單》交學生辦理手續;要求在930日前辦理完有關簽字手續,過時按自動退學處理。
  2、自願留級的學生要填寫自願留降級學生申請表,經原學院院長簽字報教務處,如留級轉專業的要經轉入院長簽字。
  3、對不及格課程較多的,留級後學習也不适應的學生,可勸其退學,但必須經學生和學生家長同意方可。
  4、三年級(5年制和中職)學生不留級處理,對達到留級的學生由二級學院進行警告,畢業時成績達不到畢業的,直接按結業處理。
  5、留級處理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希各二級學院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時間進行,做好成績統計審核和有關留級學生的思想工作,及時與學生及其家長溝通,避免出現意外,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教務處
2010年9月1


點擊下載
附件1留級學生情況統計表(院秘書填報)
附件2留降級學生通知單(草單)(院秘書填報、教務處發放)
附件3自願留降級學生申請表(自願留降級學生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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