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裝飾藝術學院企業獎學金評定辦法

發布者:發布時間:2010-04-29浏覽次數:2573

建築裝飾藝術學院企業獎學金評定辦法

為激勵建築裝飾藝術學院在校大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牢固樹立專業成才的思想,增強服務社會意識,增進廣大學生對社會、企業的了解,特設立水立方杯”“天力杯“睿合杯”企業獎學金,以表彰和獎勵品學兼優的特困學生,并制定本辦法。

一、獎學金申請條件

1、建築裝飾藝術學院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

2、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誠信,樂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良;

4、積極參加社會活動、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

二、獲獎條件

全部課程及格,無違規記錄,綜合成績在本專業特困生中成績優異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學期的獎學金評定活動:

1)受社會治安條例處罰者;

2)受校、學院批評和處分者;

3)體育、體能測試不合格者。

三、獎學金金額

每學年獎學金總額 1.6萬 元,獎學金金額為400/人,名額為每學期20名,根據各專業人數按比例劃分名額。

四、申請程序和評定辦法

1、企業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每學期開學初評定上一學期的企業獎學金。

2、由學生本人申請,班委與輔導員組成評定小組,根據評定條件擇優推薦。

3、建築裝飾藝術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确定獲獎名單。

4、在頒發獎金的同時頒發獲獎證書。證書由學院統一制作并蓋章後頒發。

 

 本辦法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起實施。

 本辦法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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